為了盡量避免有老師們的主觀意識

所以 我們採取不記名投票!

讓班上同學決定誰是"遺珠之憾"??!!

經過一個月的種種表現

今天 老師們面對積分表 幾許高興 更多無奈.....

高興的是看到孩子們的努力與認真的進步程度!!

無奈的是 不在乎的孩子還是那幾個......怎麼辦咧??

分數差別挺大的!!

於是 確定可以去的孩子名單 我們先行公佈

已在名單內的孩子 沒有投票權

其餘的孩子 一個人可以寫兩個名字

結果 有點出乎老師們的意料外.....

公開唱名的結果 當然有當選者 與最高票落選者

於是 小小的耳語抱怨.....我聽到了..

而且 讓我感到非常生氣!!因為竟然有人預先串通說好了.....

於是 經過老師們討論 我們決定重新再投票一次

仍是不具名 但是 每個孩子都參予 一張票寫三個名字

果然.....結果出現逆轉囉!!

唉.....一上一下....

這樣的結果 也讓我們深深的思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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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交給小朋友去決定的事情可以是哪些?


就算告訴他們 要投給"你認為有努力的人"....結果出來...還是 沒有用!!


畢竟這種東西要的是"公平" 而不是個人的情感喜好!!

覺得從今天這個結果反映出來

 
對於某些事情  他們還是不能夠依照要求的方面去決定


讓事不關己的人來投票,到底抱持的心態是....會客觀點?

還是感覺有種生殺在握的優越感啊?

唉......

關於孩子們的正確觀念養成

我們還要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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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